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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條款 使用規定及條款
Pass全球網站(簡稱「網站」)是屬於iPass Inc.的版權產品。iPass授權您在遵守下列所訂使用條款及規定(「使用條款」)的情形下可使用「網址」。請仔細閱讀使用條款的內容。除了第一次要閱讀這份使用條款外,只要您連線至「網站」,就表示您同意遵守下列的條款及規定。若您不希望受到這些條款及規定的限制,您就不能連線使用這個「網站」。
許可
依照這份同意書的條款及規定,iPass授權您獲得有限、免版費的許可,可查閱「網站」上所含的資料(簡稱「資料」),且准許您經由正常使用的商業網站瀏覽器、閘道快取記憶體及proxy代理伺服務器等,在上述查閱「資料」期間無意造成的資料複製。您未獲得授權,所以無權使用iPass商標、標誌、商業地址(包括但不限於「網站」的編排)或其他標記,這些項目都是iPass的專屬財產。
修訂
iPass有權在任何時候或有時修訂或中斷(暫時或永久)此「網站」(或其中任何一部份),且無需事先通知。您必須同意iPass無需因任何修訂、暫停或中斷「網站」而對您或任何第三方負責。
受保護區域
您在「網站」使用任何有使用者名稱/登入畫面保護的區域時(簡稱「受保護區」,包括但不限定於下載軟體、電話簿檔案更新、安裝及使用者文件等),都需受限於另一份同意書的條款及規定。此份同意書未授權或許可您使用「受保護區」。
回應
iPass會將您提供給iPass的任何回應或建議視為非機密及非專屬資訊。因此,相反地,若沒有iPass的書面同意書 ,您必須同意您不會送交機密或有專屬權的資訊至iPass網站。很遺憾地,iPass無法接受您主動提出的想法或提案,所以在任何情形下都請勿送交這些資訊。
郵件
經由「新聞散佈」、「企業資料」、「ISP資料」或類似網頁或連網送交您的姓名、公司、電子郵件地址、分類及任何其他個人資料給我們時,您必須在此授權iPass有免費許可,可使用及公開這類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因定期寄給您關於iPass產品、服務及消息等類的資訊 (稱「郵件」)時需使用及公開這類資訊。此份「同意書」所含條款及規定適用於所有此類「郵件」。
內容正確性
iPass不保證「網站」上所提供資訊的正確性或完整性。iPass不必事先通知您,就可在任何時候變更其中所含資訊,包括「網站」所說明的產品、價格、連線點及服務可用性。當您覽「網站」時,「網站」上定期更新的資訊可能不是最新有效的內容,且其中還可能含有錯誤資料,此處所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有關iPass產品、價格、連線點及服務可用性等資訊。在相信網站所提供的任何資訊以前,請依下列電子郵件地址與iPass直接聯絡。凡是您根據「網站」所提供的資訊做任何決定或行動或有任何疏忽, iPass或從事發展、生產或提供「網站」產品或服務的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以任何形式對您負責。
不擔保免責聲明
「網站」的資訊是是依「現況」提供, 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性的擔保,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擔保所有權或使其不受侵害,或者暗示擔保適售性或特定目的之適用性。「網站」中或與「網站」相關或連網有關的文件中出現錯誤或疏忽時,iPass 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iPass網際網路漫遊額業額/盈利的模式」。有些司法規定不准有暗示性擔保的免責規定,若有這種情形,任何暗示性擔保應限於法律所准許的基本範圍及時間。
責任限制
iPass無需為任何間接、偶發、特別或衍生的任何形式損害負責,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因失去使用機會、資料或/損失盈利等所導致的傷害,且無論是否有人基於使用或執行此項資訊而引起或與其有關的責任推測,而曾經告知 iPass可能會發生損害,iPass都無需負責。與這些條款、規定及使用「網站」有關的累計賠償不得超過$100(無論是否列於合約中或屬侵權或其他情形)。 有些司法權不准有隨後發生或偶發傷害的限制或免責規定,若是如此,則上述限制或免責就不適用於您。
版權
「網路」及「資料」都是iPass及/或其供應業者的版權產品。若事先無iPass的書面許可,除非這些條款及規定有特別訂定,否則任何「網站」或「資料」都不可以任何形式、任何方法(包括但不限於電子複製或傳送) 被複製、展示、修訂或編改、分發或傳送。
商標
iPass、RoamServer、NetServer、iPassConnect、iOQ、iPass Managed Access、iPass Corporate Access、Airport Access及iPass標誌及商標(及有些註冊商標)都是iPass Inc.的版權所有。 所有其他商標是其他個別所屬公司的財產。
修訂
iPass任何時候都可以訂正這些使用條件並宣佈更新。使用這個「網站」,您必須同意遵守任何修訂的內容,因此您應定期瀏覽「網站」的這個網頁,以檢查最新使用條款並予以遵守。這些使用條款的部份規定可能會由這個「網站」特別網頁內明確指定的法律聲明或條款取代。
一般
若使用條款的任何規定因任何理由被有審判權之法庭判定為無法強制執行,則此使用條款的其他規定應不受影響,且具有完整的影響及效力。這些使用條件實際上應受加州州法中適用於在加州簽約及執行合約的法律管轄並依從其解釋,不因任何與法律規定衝突而減損其效力。任何肇因於或與這些使用條款有關的訴訟或訴訟程序都只能在加州聖他克拉拉縣的州或聯邦法庭進行,且您確定需遵從此地的專有審判權及其法院的審判地點。
想要了解「數位化千禧著作權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的目的,您可以聯絡iPass的法律服務代表,地址為3800 Bridge Parkway, Redwood Shores, CA 94065, United States,電話為+1 650.232.4331,或可寄電子郵件至legal@ipass.com。請確定您的聲明公告完全遵守這類法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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